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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选择的路》写作背景(未选择的路—诗歌赏析)

  作者:   古诗文网   类别:    知识     发布时间:  2024-03-21    点击:  399 次


《未选择的路》写作背景

网上有关“《未选择的路》写作背景”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未选择的路—诗歌赏析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

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

未选择的路—诗歌赏析

未选择的路英语原文如下:

未选择的路**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There are two roads in the Yellow forest. Unfortunately, I can't walk in the same time. I stood at that intersection for a long time. I looked at one road as far as I could until it disappeared in the depth of the jungle.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But I chose another road, which was weedy, quiet, more attractive and beautiful, although it rarely left the footprints of travelers.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That morning leaves fell all over the ground, and neither road was polluted by footprints. Ah, leave a way and see you later! But I know the path is endless and I'm afraid it's hard for me to go back.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Maybe years later, somewhere, I'll look back with a sigh: there are two paths in a forest, and I choose the one with less travels, which determines the path of my life.

《未选择的路》创作契机。

《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

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马斯都要为做出的选择后悔,为如果他们选择"更好的"方向他本来可以向弗罗斯特展现的那些事物而长吁短叹。许多次,当这一切发生时,新英格兰人就会为那些无用的悔意笑话他的威尔士一英国朋友。

从这种为本来可能发生什么的长吁短叹中弗罗斯特悟到了一些东西。这种行为方式是弗罗斯特从不选择的道路,是他学会避免的道路。因此,在他作为一个成功的、新近被发现的诗人回归美国后不久,当他想起这件事情时,弗罗斯特装出自己就是爱德华·托马斯而写出了《未选择的路》。

他马上就抄了一份寄给了托马斯,没有做出任何评论,然而他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够注意这首诗是多么讽刺地建立在那非弗罗斯特式的短语"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之上的。实际上,弗罗斯特的期望落了空。托马斯并没有理解这个善意的笑话,因为其中的讽刺处理得很聪明、很微妙。

The Road Not Taken ? 未选择的路

by Robert Frost (美)弗罗斯特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 .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and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这是一位朋友多次推荐我读的诗,最开始并没有认真的去思考这首诗的含义。因为是抱着索取答案的心态,想从作者的字里行间读到一种如何做出最优选择的方法,但最近才从整首诗里读出了选择一条路之后的笃定感。

或许,人生每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里,从来都没有所谓的最优选择。因为每个人的成长经历是不一样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最后对人生有所得有所悟的反而是一直选择坚守自己选择的那条路的人。他们没有选择中途放弃,在两条路甚至更多种路之间来回切换的浪费时间,没有在已选择的那条路上患得患失自我内耗,只是就那样静静的走着,埋头耕耘,像朴实无华的庄稼人。哪怕暂时落后于身边的人,哪怕走在最后,他们从未曾想过折返,就是凭着这股韧劲,求仁得仁,终得偿所愿。

恰好最近在读一本关于樊锦诗自传书《我心归处是敦煌》。也是在这本书中了解到,各种机缘巧合下,樊老师和敦煌有了交集,并且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敦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樊老师和敦煌的深厚感情,也看到了她对于“一条路”的坚定。

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从来都没有最好的选择。或许真正难能可贵的是一辈子都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深耕,播种,直至开花,结果。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和《未选择的路》的写作方法,not写作背景!!!!!!!快快快快快快快好的加分!!

人的道路总是曲折的然后又是向前的,成功的时候我们会得意忘形,失败的时候我们会一蹶不振,得意时你心高气傲,失意时你又心灰意懒。两面的人生,看似变换无常,但这并非生活在你面前使诈,如果有人认为生活会欺骗你那就错了,外界的一切都并未改变,改变的只是人的心态,和看待事物的角度。其实生活没有改变,它总是可靠运转,它公正而不偏不倚,不要让自己的心灵蒙受尘埃,骄傲的你甚至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然而事实总是月满则亏。绝望的你或许认为前面没有路可走,但事实是世界没有通向尽头的一条路。生活就是这样,它也只是这样,简单而又规律。在于理想和生活有时需要取舍,学会生活既要懂得规律,勤奋使人进步,这就是真理,生活不会骗你,它不会眼看一个勤奋的人付出而不给回报,懒惰使人颓废,同样真理,生活不会骗你,它不会眼看一个懒惰的人无所事事却能逍遥自在。假如生活欺骗你?你的生活属于你自己,你就是生活的主角!没有谁可以左右你演完人生这出大戏,生活也不能,正如一句话说的好:这个世界没有如果,那么我的答案也是一样这个世界没有假如。做个意志坚定相信生活积极乐观勤奋向上的人吧!生活从来都不会骗任何人!

弗罗斯特为什么把诗歌的名字叫 未来的路 呢

  我转发了一篇诗评,你看看吧

  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和哈佛大学读过一段时间。获得诗名之前,弗罗斯特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1916年后,他一直在着名学府任职,通常的身份是“住校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反映了他与大自然的贴近。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

  未选择的路

  **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

  **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仔细品味这首诗,努力回忆一下,在我们过去的生命里,是不是因为各种原因已经做过无数个这样无奈的选择?其中有一个甚至多个是比较重大的,对我们的人生产生了甚至将继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当然选择是因人而异的,就像诗中所描绘的,那两条迥然不同的路,你会选择哪一条呢?我想因人的好奇天性,大多数人都会对那条寂寞幽深的路跃跃欲试,但一部分最终却可能由于胆怯和懦弱,选择了那条平坦的路。呵呵,当然,我不能把对这条路的选择说得这么坏,就像作者所说,他对这条路也是无限留恋的,说不定风景也很优美,说不定能给踏上这条路的人以无限的幸福和享受也未可知。只要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就都是那么不确定,这足以激发我们对生命的无限向往和热爱,也足以让我们对其进行无尽的探索和追求,直到我们生命的尽头。所以,泰戈尔说:“我的存在,对我是一个永远的神奇,这就是生活!”

  这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写于1915年,自问世以来,

  广为流传,成为美国诗歌中的名篇。

  诗人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两条路在**的树丛中叉开,

  一条路蜿蜒地进入丛林榛芜;一条路长满茸茸的绿草。

  作为过客的“我”在岔路前犹豫、徘徊,因为两条路虽然风格不同,

  但都美丽、平坦、覆满落叶,以同样的魅力吸引着我,等待着踏践,

  而“我”只能选择其一。如果仅仅是两条路的选择,

  诗人也不需踌躇再三,在这里“路”有更深的含义,

  它象征着人生的旅途,诗人面临的是人生道路的选择,

  难怪他难以举足。因为无论这种选择是明智还是糊涂,

  我们都不能回到原来的岔路重新开始。

  人的一个根本问题——选择。

  弗罗斯特避免直言这两条路代表着什么,

  对选择的具体内容没有任何暗示,诗人所要阐明的仅仅是选择本身。

  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在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这个人是弗罗斯特,也是我们。

  选择是人生经验中的一个方面,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

  人生就是由无数次选择组成的。

  同一时刻同样的机遇,我们只能选择其一。

  当我们沿着自己选定的道路前行时,常常会对那条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

  如果走那条路又会怎样?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黯淡,

  不管怎样,我们都无法去实践,它成为一个永远难圆的梦。

  选择的存在决定了生活中具有现实性和可能性两个方面。

  当一种选择成为现实,必然伴随着另一种可能,它们无法互换,

  因为我们不能返回选择的起点。

  这是人生无法解决、无法摆脱的深层悲剧。

  同一时刻同样的机遇,我们只能选择其一。

  当我们沿着自己选定的道路前行时,常常会对那条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

  如果走那条路又会怎样?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

  路的选择与人生的哲思——读《未选择的路》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着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着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着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着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最高潮,他将“**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着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着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最高潮,他将“**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什么把诗题取为“为选择的路”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那条未选择的路。

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

诗人虽然写了选择的路,但重点却放在未选择的路上。题目就是表明了这一点。既然是选择,为什么重点又要写未选择呢其实未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未选择的怀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这样写来给这首诗增加了忧郁的情绪。

诗两首中的第二首诗《未选择的路》,诗人选择了自己的路,题目为什么是未选择的路?

未选择的路是作者心心念念的那条路,不是已经选择的路,也就是说不是诗人已经选择的这条路,未选择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未选择的怀念。

原文:

**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的深处。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因此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

此文出自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

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

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马斯都要为做出的选择后悔,为如果他们选择“更好的”方向他本来可以向弗罗斯特展现的那些事物而长吁短叹。许多次,当这一切发生时,新英格兰人就会为那些无用的悔意笑话他的威尔士一英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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